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日前发出《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倡议书》(以下简称《倡议书》),号召广大畜禽养殖从业者争做保护环境的践行者,自觉加强畜牧业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学习贯彻,积极落实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有关措施,努力改善畜禽养殖周边环境,实现养殖业发展与周边邻居追求美好生活的“双赢”。
《倡议书》指出,保护环境,人人有责。对畜禽养殖环境保护,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要求。倡议养殖场户深入学习《环境保护法》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自觉学法、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。
畜禽养殖每天都要产生粪污,养殖场户要严格履行粪污收集处理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,采取措施,防止污染环境。倡议养殖场户及时收集畜禽粪污,科学还田利用,严禁随意露天堆放畜禽粪污,严禁偷排、直排、乱排畜禽粪污。
《倡议书》指出,对于畜禽规模养殖场,要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;同时,规模养殖场还应制定粪肥还田利用计划并建立粪肥利用台账,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