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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个构建推进湖北畜牧业高质量发展
 [打印]添加时间:2022-02-19   有效期:不限 至 不限   浏览次数:474
   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,提供高质量的畜牧业产品,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。如何推进湖北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?本人认为,必须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,以“五个构建”加快新旧动能转换,不断提高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,形成产出高效、产品安全、资源节约、环境友好、调控有效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。
 
  一、构建现代养殖体系,推进产业转型升级
 
  一是科学规划优布局。长期以来,湖北省各地在畜牧业发展上普遍缺少规划或不执行规划,区域内适合养什么、养多少、哪里养、谁来养、怎么养,缺乏科学合理的谋划设计,相应的养殖用地、种源培育、金融财政支持更是难以匹配,产业发展基本处于盲目和无序状态。当务之急是要科学编制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,各地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,统筹土地、水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,明确区域功能定位,科学规划养殖布局,合理调整畜种结构,满足畜禽养殖用地和粪污消纳用地需求。
 
  二是补强种业稳根基。我省畜禽种业发展,除种猪略有优势外,其他都较为落后,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迫在眉睫。首先,制定地方畜禽品种资源开发利用规划,建设一批地方畜禽品种保种场、扩繁场及原种保护区,培育一批具有本地优势基因的新品种、新资源;第二,通过“育、培、壮”建立高代次种源场,重点支持有一定基础的育种企业发展,培育具有湖北自主创新能力的畜禽育种公司和种源品牌,有计划地引进培植几家高产生猪、家禽祖代育种场,加快以省种公牛站为主体的肉牛核心育种场建设步伐;第三,在畜禽优势区布局建设一批高标准专门化父母代种畜禽场,做到区域内种源供应基本平衡;第四,鼓励和支持种畜禽生产企业、科研院所开展畜禽良种联合攻关,加快科研进程,培育一批新品种。
 
  三是规模养殖提标准。针对畜禽养殖规范化发展的要求,组织制定畜牧养殖业发展技术规范,推动畜牧养殖标准化。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养殖,引导养殖场(户)提升基础设施条件,扩大养殖规模,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。加快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现代家庭牧场发展,鼓励开展合作和联合经营。鼓励畜禽养殖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,与养殖专业合作社、家庭牧场紧密合作,形成稳定的产业联合体。完善畜禽标准化饲养管理规程,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。
 
  四是设施升级强科技。以数字化为手段,推进云计算、物联网、人工智能等技术与畜牧产业深度融合。引导养殖场建设数字云管理系统,建设5G站点,建立覆盖全场的电子监控系统,实现养殖档案载明的所有信息及生产数据实时可查、精准分析;引导养殖场进行升级改造,实现生产管理智能化,不断提升防疫和粪污处理水平。
 
  二、构建现代防疫体系,完善生产安全屏障
 
  建立科学有效的动物防疫体系,是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对此作了细致的规定,关键要把这些规定落到实处。
 
  一是进一步强化养殖者是动物防疫主体的责任意识。过去,我国畜禽养殖以农户散养为主,动物防疫工作主要由各级政府部门负责,防疫的主体责任间接地落到了各级政府身上。现在,商品化、专业化、规模化养殖成为畜禽养殖的主体形态,养殖场(户)是动物健康和食品安全责任的承担者,必须承担起动物防疫的主体责任。
 
  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及主管部门在动物防疫中的地位和责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规定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对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统一规划领导,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,规范动物防疫工作内容,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。在平常防疫工作中,要合理规划制定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事项,实行并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。由此可见,政府及主管部门的责任,不是自己去做动物防疫工作,而是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及社会力量去做好动物防疫工作。
 
  三是进一步提升动物防疫能力。首先要加强基层兽医队伍建设。基层是动物防疫工作的重点,也是难点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强调了基层动物防疫的重要性,要加强建设乡村防疫队伍,注重建设乡镇畜牧兽医站,加派专家到基层工作,确保人员配备到位、经费落实到位、设施保障到位。其次要深化兽医体制改革。放活现有兽医组织及人员,推动发展第三方防疫服务主体,满足养殖业发展的防疫服务需求。
 
  四是进一步强化督导监管。理顺动物防疫督导监管的责任体制。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管与防疫职责分开,专司督导监管职责,形成政府及主管部门组织、职能部门督导监管、养殖场(户)及第三方服务主体具体落实的动物防疫工作格局。明确督导监管内容。依法督促落实畜禽养殖、贩运、屠宰加工等各环节从业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。建立健全畜禽贩运和运输车辆监管制度,实施备案管理,落实清洗消毒措施。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(户)和屠宰厂(场)配备相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,依法落实疫病自检、报告等制度。
 
  三、构建现代加工体系,加粗延伸产业链条
 
  湖北是畜牧业大省,但存在加工转化能力不够、精深加工落后、龙头企业不多不大不强、畜牧品牌不响等短板。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,必须提高加工转化能力,在加粗延伸产业链上发力。
 
  一是大力发展精深加工。依托优势畜产品主产区,大力发展加工业,提高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,变调猪为调肉。合理布局畜禽屠宰企业,按照“扶大、关小、转型”的原则,对现有屠宰企业进行改造升级和整合重组,引导屠宰企业向肉类精深加工企业转型,变屠宰场为加工厂。支持畜牧加工企业做大做强,持续提高中高端产品比重。鼓励各地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新建精深加工项目给予奖补,打造一批高水平畜产品加工产业园和产业集群。
 
  二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。坚持“外引内联、扶优扶强”,加大企业上市指导扶持力度,争取5年内支持2-3个畜牧龙头企业上市。发展壮大一批链条长、实力强、机制新、能引领产业发展的畜牧业龙头企业,带动产业提质增效。
 
  三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。支持畜牧养殖和加工企业整合品牌资源,注册著名商标,开发高端产品,申请“三品一标”,培育打造一批特色鲜明、信誉良好、市场占有率高的区域公用品牌、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。加强品牌保护,引导企业及时注册商标、申请核心技术专利,促进市场有序竞争。
 
  四、构建绿色循环体系,推进粪污综合利用
 
  清洁生产、绿色发展是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前提。要切实以提高“两率”为着力点,协同推进畜禽养殖和环境保护,促进可持续发展。
 
  一是压实养殖业主主体责任。严格执行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督促养殖业主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,实现粪便源头减量、过程控制、末端利用。指导督促养殖场做好雨污分流、节水养殖,配备粪污储存处理设施设备,确保畜禽粪污“存得住、能腐熟、不外排”。积极开展以种养结合为主要特征的“美丽牧场”创建活动。大力推广节水、节粮等清洁养殖工艺,提倡使用生物发酵制剂,安装除臭装置,减少和控制臭气排放。
 
  二是着力打通粪肥还田通道。坚持把“农牧结合、粪肥还田”作为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方向和根本出路。统筹种养殖业规模和布局,以大田作物广泛使用有机肥为突破口,建立新型种养关系,构建“以地定养、以养肥地”的农牧循环机制。支持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建设,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、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,就地就近施用粪肥。引导和培育一批职业、专业收肥队、施肥队,通过市场利益联结机制,解决粪肥还田“最后一公里”的问题。
 
  三是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。完善“政府支持、市场运作、保险联动、处理规范”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,建立专业化处理与规模养殖场自行处理相结合的处理体系。
 
  五、构建产业发展支撑体系,创新金融政策支持
 
  一是建立产业发展基金。创新金融担保方式,以中央和省级现有项目资金为基础,建立畜牧产业发展基金,通过财政资金投入来吸引民间资本参与,形成共同扶持创业创新的基金平台。
 
  二是强化信贷保险支持。创新金融信贷产品,探索将土地经营权、养殖圈舍、大型畜牧机械保单订单抵押等纳入抵(质)押物范围,加大对畜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。全面实施育肥猪政策性保险,支持探索其他畜禽品种保险模式,增强抵御市场风险、疫病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。
 
  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。继续落实好恢复生猪生产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、动物防疫补助等扶持政策。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,探索融资风险补偿等机制。优化财政供给结构,对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、科研攻关给予重点支持。各级政府要将动物防疫、良繁体系建设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、畜产品应急储备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。严格落实养殖用地优惠政策,将畜牧业用地纳入各地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优先保障。落实建设畜禽养殖设施税收优惠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