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型规模化种养结合模式,同农户手中的资源相匹配。在我国现行的政策制度下,农户手中拥有土地资源(耕地、林地、草地等),可以用来种植饲草和饲料。它们手中还拥有棚圈等饲养设施,部分农户还拥有基础母羊母牛等生产资料,可以采取自繁自养的方式进行养殖活动,有些农户家庭中还有剩余劳动力,可以投入到畜牧业生产当中,这些资源要素农户都能够自主支配。由于是小型规模化,它手中拥有多少资源,就力所能及地搞多大规模。不贪大求洋,不大兴土木,不大量举债。由于是种养结合,种植与养殖互相配套,农户根据自己所掌握资源的数量与特点,因地制宜地进行安排组合。农户有了支配权,有了选择权,有了组合权。可以看菜吃饭、量身裁衣,充分发挥微观经营主体的作用。
畜牧业的经营规模与经营形式紧密相关。美国模式的大型规模化,需要采取企业化经营方式,中国特色的小型规模化,适合农户家庭经营。农户家庭经营与企业化经营相比较,具有内部组织成本低、沟通协调成本低、内部环节少、运行费用省等优势。农户家庭经营机制灵活,适应市场波动变化的能力强。小规模农户家庭经营,管理层次简单,责权利集中统一。不需要庞大的管理机构,也不需要众多的管理人员。适合农民的管理素质和驾驭能力。
农户家庭经营门槛低,关卡少。与小额信贷等农村金融政策相配套。农户内部与农户之间,靠亲缘关系进行沟通协调,互通有无互相帮助,信用成本低。在家庭成员之间传承技艺,技术培训成本也最低。我国农村“家文化”历史沉淀深厚,但现代企业制度文化基础却十分薄弱。如果采取企业化组织形式,现代企业制度中的董事会、监事会等,在农村中往往会形同虚设,最后会跑调走样,被家族化、家长制、亲戚网所取代或发生变形。
我国畜牧业实行完全市场化体制导致交易成本过高
我国对畜牧业采取完全市场化机制来运营,畜牧产业链各环节、各个成员都是市场化组织,进行市场化经营。但市场不是万能的,这种缺乏整体性分散型的市场化体制,造成产业链各环节彼此分离,种植业与养殖业是分离的,分别由不同的场户来从事;养殖业与加工业也是分离的,分别由加工企业与养殖场户来从事;加工业与销售业还是分离的,销售环节掌控在超市、餐饮、农贸市场等销售商手中。由于不是一体化运作,市场主体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沟通协调障碍,产生着极高的交易成本。交易成本包括寻找交易对象耗费的人财物和时间,包括公关摆平交易壁垒、交易摩擦所发生的沟通协调费用。交易成本不包括交易价格,是价格外的金钱与时间代价,或者是某些不便、关卡、障碍等。由于农民位于产业链的最底层,地位低、分量轻,不掌握关键资源,没有话语权,经常被逼无奈地接受霸王条款,长期支付过高的交易成本。